【导语】:不上牌不能上路!电动车上牌这样做!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即可上牌!厦门本地宝为你整理~
电动车为什么要上牌?
1、根据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、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规定,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,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
2、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后,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,方可进行注册登记上牌。同时,2019年4月15日起,所有不符合国标、未获3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。在用的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,不再重复登记,可正常上路行驶。
岛外电动车上牌指南:
上牌条件: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
上牌材料
厦门岛外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材料
(一)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(所有人为个人各需提供: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本辖区的身份证、居住证(带户籍地核发身份证),厦门岛内身份证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;所有人为单位的,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)。
(二)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(发票需注明:车辆所有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车辆型号、车辆整车编码和电机号码)(销售单位出具,申请人自行提供)。
(三)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(生产厂家出具,申请人自行提供)。
(四)申请注册的电动自行车(车要骑到交警大队)。
(五)个人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个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,单位委托办理的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,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。(如果是代为办理的,委托书有专有的模板,里面要注明车辆的车架号和电机号才可以)
上牌地点
海沧交警大队(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)
集美交警大队(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)
同安交警大队(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)
翔安交警大队(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9号)
费用、时限:13元;预约办理
特别提醒:
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,我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、限量控制、限制通行、违法重罚的做法。
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,思明区、湖里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限量控制制度,对邮政、快递、报刊投递、送餐、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,按规定限量办理注册登记,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。
除在思明区、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,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、湖里区上道路行驶。
集美、海沧、同安、翔安四区依法受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申请。
>>厦门岛内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
>>厦门岛外超标电动车上牌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并关注【厦门本地宝】,回复【电动车】获取厦门电动车上牌预约入口、电动车上牌全指南、包括条件+材料+流程、违法处罚等!
手机访问 厦门本地宝首页